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尤溪县水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2-12-20 08:41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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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尤溪县水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尤发改投〔2012〕96号)文及有关附件悉。为解决你县水南片区排水问题,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排涝能力,经研究,同意尤溪县水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尤溪县水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尤溪县城关镇水南。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排水管网总长5660米及其附属构筑物建设。主要建设内容:铺设DN400雨水管1114米、DN500雨水管1240米、DN600雨水管640米、DN800雨水管100米、DN1000雨水管130米、DN1200雨水管1766米、DN1800雨水管110米、排水箱涵560米,检查井93座,雨水口264个。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128.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县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2年。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尤溪县水南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无

主要材料

无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全部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包含在施工项中,不再单独核准;其他项包含建设管理费、前期费用等,核准不采用招标形式。

                                

注意事项:

1、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应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2、项目的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本委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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